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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务合同准则

    《物流服务合同准则》(GB/T 30333-2013)是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列入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规定了物流服务合同的基本要求、条文编排和主要内容,规定了物流服务合同的基本构成要素、物流服务内容的条款设计、物品验收内容、费用与结算表述、违约条款设计、不可抗力处理及保险(放心保)的约定等物流服务合同的各主要方面和关键事项,适用于企业编写包括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及方案设计和规划等主要的物流服务的合同文件。

  第三方物流从产业特征上决定了物流服务的开展过程涉及更多的利益相关方,不仅是物品的供方、需方、物流服务提供方,还常常牵涉到具体运作过程中更多环节上的相关方,物流服务合同作为体现物流服务各当事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约束了物流服务契约关系设立、变更、终止的全部内容,是处理物流服务民事关系中一切事宜的依据,一个科学合理的物流服务合同才能更好的保护合同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并在意外情况下提供明确的解决方案以避免纠纷。而目前在物流服务过程中出现纠纷,并在纠纷发生后无法根据合同准确划分责任及相关赔偿,对纠纷解决不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归结为物流服务合同标的描述不准确、内容约定不完整、履行条款不完善、责权表述不清晰、意思表达不明确等。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物流服务合同行为,减少物流服务过程中的法律纠纷和由此产生的损失,保护物流服务合同相关方合法权利,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国物流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物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